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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盐雾测试方法
点击次数:7337 更新时间:2012-04-23

试验Ka :盐雾试验方法(GB 2423.17-81)
1.试验目的
本标准用于考核材料及其防护层的抗盐雾腐蚀能力,以及相似防护层的工艺品质比较,也可用
来考核某些产品抗盐雾腐蚀能力。
本标准不作为通用的腐蚀试验方法。
2. 试验设备
2.1用于制造试验设备的材料必须是抗盐雾腐蚀的和不影响试验结果的。
2.2试验设备中的条件应该保持在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限度之内。
2.3盐雾不得直接喷射到试验样品上。
2.4试验设备内部的顶和壁等部位所聚集的水珠不得滴落在试验样品上。
2.5试验设备内外气压必须平衡。
3. 试验条件
  3.1盐溶液采用氯化钠(化学纯以上和蒸馏水配置,其浓度为5±0.1%(重量) 。物化后的收集液,
除挡板挡回部分外,不得重复使用。
  3.2雾化前的盐溶液的PH值在6.5~7.2(35℃之间。配置盐溶液时,允许采用化学纯以上的稀盐酸或氢氧化钠水溶液来调整PH值,但浓度仍须符合第1条的规定。
  3.3用面积为80c㎡的漏斗收集连续雾化16h的盐雾沉降量,有效空间内任一位置的沉降率为:
1.0~2.0ml / h.80c㎡
  3.4本标准采用连续雾化,*的标准试验时间为16、24、48、96、168、336、672h
3.5雾化时必须防止油污、尘埃等杂质和喷射空气的温、湿度影响有效空间的试验条件。
4. 试验程序
  4.1初始检测
    试验前,试验样品必须进行外观检查,以及按有关标准进行其它项目的性能测定。试件样品表面必须干净、无油污、无临时性的防护层和其它弊病。
  4.2条件试验
    试验样品不得相互接触,它们的间隔距离应是不影响盐雾能自由降落在试件样品上,以及一个试验样品上的盐溶液不得滴落在其它试验样品上。
    试验样品放置位置由有关标准确定,一般按产品和材料使用状态放置(包括外罩等) ;平板试验样品需使受试面与垂直方向成30°角.
    试验样品放置后按第3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条件试验,试验持续时间按有关标准规定从第3.4条的规定中选取。
  4.3恢复
    试验结束后,用流动水轻轻洗掉试验样品表面盐沉积物,再在蒸馏水中漂洗,洗涤水温不得超过35℃,然后在标准的恢复大气条件下恢复1~2h,或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其它恢复条件和时间。
  4.4zui后检测
恢复后的试验样品应及时检查记录,检查项目、试验结果评定和合格要求均由有关标准规定。
  4.5采用本试验方法时,应对下列项目作出具体规定:
a. 初始检测; b. 安装细节; c. 试验持续时间; d.恢复; e. zui后检测.